僑生傷病醫療保險(僅限1次)
-
法源依據: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
-
補助對象:尚在臺居留未滿6個月,未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參加資格之新僑生(含港澳生)。
-
補助額度:依僑委會每年函知(目前僑生自付600元)。投保後費用將不予退還。
-
保險期間:初次抵臺念書的新生:9月1日至翌年2月底
-
理賠申請文件: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申請書、醫療費用收據、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、護照影本、居留證(身分證)影本、郵局(銀行)存摺封面影本。
-
送件地點:學務處2號櫃台。
-
『在臺就醫及理賠申請』注意事項:
-
至健保特約診所、醫院就診,先自行繳費。
-
意外醫療180天內、疾病醫療2年內提出申請。
-
同一疾病多次複診時,可在最後一次看診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,將每次看診的日期寫在證明 書上即可。
-
若醫療機構收據無繳納或提供印花稅(票) ,需自行至郵局櫃台購買印花稅票 ;收據金額每250元貼1元印花稅票, 最多貼到4元(ex:收據250元貼1元, 480貼1元, 500貼2元,780貼3元,1500貼4元)。
-
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(約2~3週)匯款至學生帳戶。
-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