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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事務處徵選「 校聘組員 」職缺公告

           國立臺南藝術大

學生事務處徵選「校聘組員」職缺公告

項目

內容說明

職務名稱

校聘組員

人數

正取 1 名(備取人員若干)

敘薪標準

依據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」約用三等265薪點為新台幣39,862元整(內含薪資36,862元及乙類值勤工作津貼3,000元)。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。

工作內容

一、校安緊急事件處理及校安人員輪值值勤業務。

二、校園安全維護、校區巡邏、防火及防竊之預防工作。三、反霸凌調查相關業務。

四、校園門禁、車輛管制、交通安全與公車入校宣導業務。五、校外賃居訪視業務。

六、反毒宣導、反詐騙與識詐宣導教育業務。七、菸害防制業務。

八、學務處個資風險評估管理業務。九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報名資格

一、須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(不限工作經歷,具擬任工作相當經歷1年以上者優先考量)並具備教育部核發「校安證書」者優先;若無具校安證書者得先聘任,到職後須參加職前培訓,如當年度無法取得校安證書者得不予續聘。(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園安全人員進用管理及訓練要點第3點規定辦理)。

二、具有機車駕照及電腦能力:熟悉文書處理程式 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。三、能獨立處理公文,辦理各項活動,且具有問題解決、團隊協作與溝通協調能 力。

四、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
報名日期

即日起至民國115年9月11日(五)17:00止送達至本校學務處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專人方式送達者須先於總務處文書出納組掛號)。

報名須知

一、採書面方式報名,報名應備下列文件:

(一)履歷表(含個人照 1 張、自傳)

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證照影本。

(三)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。 (※錄取後,查驗正本無誤,始得正式簽約僱用。)

( 四 ) 「 應 徵 者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暨 個 人 資 料 申 請 調 閱 同 意書 」

https://personnel.tnnua.edu.tw/p/406-1023-21103,r178.php?Lang=zh-tw

二、郵寄地址: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生事務處收(72045 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

號),並請註明【校聘組員】。

三、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通知;進用與否均不退件。

備註說明

一、甄試時間與方式:書面資料審查成績達80分以上擇優通知到校面試,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,面試後擇優錄取一名,備取若干名,依序遞補之期限,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次日起三個月內為限。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函復及通知。

二、預定報到日期:依實際通知日期辦理到職。

三、僱用期限:自正式報到日起,試用期為三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,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;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,惟備取人員仍依先行試用程序。 四、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,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。

聯絡方式

(06)693-1320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廖組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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