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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事務處徵選「校聘組員」職缺公告

         國立臺南藝術大

學生事務處徵選「校聘組員」職缺公

內容說

職務名

校聘組員

正取 1 (備取人員若干

敘薪標

依據「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」,約用三等265薪點為新台幣39,862元整(內含薪資36,862元及乙類值勤工作津貼3,000元)。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。

工作內

一、校安緊急事件處理及校安人員輪值值勤業務。

二、校園安全維護、校區巡邏、防火及防竊之預防工作。

三、反霸凌調查相關業務。

四、校園門禁、車輛管制、交通安全與公車入校宣導業務。

五、校外賃居訪視業務。

六、反毒宣導、反詐騙與識詐宣導教育業務。

七、菸害防制業務。

八、學務處個資風險評估管理業務。

九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報名資

一、須具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,具擬任工作相當經歷三年以上並具備教育部核發「校安證書」者優先;若無具校安證書者,得先聘任,到職後參加職前培訓。如當年內無法取得校安證書者,本校得不予續聘(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園安全人員進用管理及訓練要點第3點規定辦理)。

二、具有機車駕照及電腦能力:熟悉文書處理程式 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。三、能獨立處理公文,辦理各項活動,且具有問題解決、團隊協作與溝通協調能力。 四、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
報名日

即日起至民國115年8月7()17:00止送達至本校學務處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專人方式送達者須先於總務處文書出納組掛號)。

報名須

一、採書面方式報名,報名應備下列文件:

(一)履歷表(含個人照 1 張、自傳

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證照影本。

(三)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。 (※錄取後,查驗正本無誤,始得正式簽約僱用。)

( 四 ) 「 應 徵 者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暨 個 人 資 料 申 請 調 閱 同 意 書 」

https://personnel.tnnua.edu.tw/p/406-1023-21103,r178.php?Lang=zh-tw

二、郵寄地址: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生事務處收(72045 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 66

,並請註明【校聘組員】。

三、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通知;進用與否均不退件。

備註說

一、甄試時間與方式:書面資料審查成績達80分以上擇優通知到校面試,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,面試後擇優錄取一名,備取若干名,依序遞補之期限,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次日起三個月內為限。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函復及通知。

二、預定報到日期:依實際通知日期辦理到職。

三、僱用期限:自正式報到日起,試用期為三個月,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,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;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,惟備取人員仍依先行試用程序。

四、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,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。

聯絡方

(06)693-1320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蘇組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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